借款案件常见问题:
1、把钱借给别人对方没有写借条,或者对方写了借条自己给的是现金,都会给自己的债权留下隐患。正确做法是让对方写借条,自己给对方转账,借条和转账记录缺一不可。
2、借款到期后,自己怠于向对方主张还款,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,导致自己的债权得不到法律保护,在诉讼中对方用超过诉讼时效抗辩,自己会面临败诉。普通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。
3、作为见证人或者保证人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,会被视为借款保证人,需要对别人的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。借款人还不起钱,保证人需要承担债务。
4、借条上没有明确写出借款利息,视为无偿借款,要求对方支付借款利息,法院不予支持。借款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过高,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(14.8%),多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。